根据工作需要及凤县临聘人员管理办法,经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凤县中小学幼儿园保安工作人员 84名(限男性),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学校名称 |
招聘职数 |
学校名称 |
招聘职数 |
凤县中学 |
8 |
凤县职教中 心 |
3 |
双石铺中学 |
8 |
凤州初级中学 |
5 |
新建路小学 |
6 |
双石铺小学 |
3 |
黄牛铺镇中心小学 |
3 |
红花铺镇中心小学 |
3 |
凤州镇中心小学 |
4 |
凤州镇民族小学 |
2 |
留凤关镇中心小学 |
4 |
留凤关镇三岔小学 |
3 |
河口镇中心小学 |
3 |
河口镇岩湾小学 |
3 |
平木镇中心小学 |
3 |
坪坎镇中心小学 |
3 |
唐藏镇中心小学 |
3 |
凤县幼儿园 |
2 |
留凤关镇中心幼儿园 |
2 |
黄牛铺镇中心幼儿园 |
2 |
红花铺镇中心幼儿园 |
2 |
凤州镇中心幼儿园 |
2 |
唐藏镇中心幼儿园 |
2 |
河口镇中心幼儿园 |
2 |
平木镇中心幼儿园 |
2 |
坪坎镇中心幼儿园 |
1 |
二、报考条件
招聘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勤奋好学、吃苦耐劳、服从管理、遵守纪律、身体健康。同等条件下,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人员、退役军人和已在中小学幼儿园保安岗位工作者优先录取。
1.年龄为20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98年7月1日--1973年7月1日出生),已在我县学校保安岗位工作者年龄放宽到55周岁。
2.身高1.68米以上,五官端正,身体无缺陷无纹身。
3.初中及以上学历,能服从统一调配和单位管理,适应节假日及夜间值班。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1.时间:2018年7月 10日— 7月12日。
2.地点:凤县双石铺中学阶梯教室。
3.报名须填写《凤县中小学幼儿园招聘保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提交相关资料。
4.贫困户家庭人员报名时须携带县扶贫办出具的贫困家庭证明。
5.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考,不得重复交叉报名。
(二)现场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退伍军人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同一底版)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资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现场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和体能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占60%、体能测试40%。
1. 面试:主要从仪表举止、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自我
情绪控制能力等方面考察。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将在凤县政府网站公布。
2. 体能测试:立定跳远、10米×4往返跑、 1000米,
满分为100分。按所报考岗位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选;未达到比例人数的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面试成绩*60%+体能测试成绩*40%)将在凤县政府网站公布。
(五)体检
依照报考岗位的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的次序,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由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进入政审。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岗位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限定的时限内不能参加递补体检的,视为放弃。
(六)政审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由县公安局统一组织进行政审。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政审后将鉴定表送人社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查。
在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形者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取消录用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到劳动教养的人员;
2.被开除过公职的人员;
3.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录用
2.政审合格人员,经培训后按相关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上岗工作。
3.本次招聘人员在招聘单位最少服务期为3年。
五、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每月工资1950元,每连续两年考核合格者次年1月起月增加50元(原保安人员工龄连续计算),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参加职工保险的下岗职工和参加农村或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保险未退保者不予购买)。
六、其他未尽事项按照《凤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由县人社局、县教体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4805920(凤县教体局人劳股)
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凤县财政局
凤县教育体育局 凤县公安局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