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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表彰“7.2”抢险救援先进典型
发布时间:2018-07-06 10:04  来源:凤县新闻网  【字体: 】  浏览次数:
  

先进典型受到表彰

新闻网讯 7月5日上午,凤县公安局隆重举行了"7.2"抢险救援表彰大会,为消防大队、龙口派出所、河口派出所参与救援的消防官兵和民警颁发了战时表扬令和慰问金。

7月2日上午,凤县凤州、河口地区河道水位突然上涨、洪水湍急,8名群众先后被困于洪水之中,形势危急。凤县公安消防大队、龙口派出所、河口派出所民警迅速响应、全力救援,全体参战人员冒雨经过数小时的连续奋战,先后成功将8名被困群众救出。救援事迹先后被中央电视台、《人民公安报》《陕西日报》《宝鸡日报》等10余家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

为表彰参战消防官兵和民警的全心为民情怀和勇于担当、无私奉献的精神,凤县公安局对凤县公安消防大队、龙口派出所、河口派出所等三个单位进行通令表扬,并为消防大队、龙口派出所、河口派出所参与救援的消防官兵和民警颁发了战时表扬令和慰问金。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曹乃生出席会议,他对三个团体的英勇救援行为给予了高度肯定,对受表彰的三个团体和参战的消防官兵、公安民警和警务辅助人员表示祝贺,并要求今后的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工作,要提高政治站位,服务全县工作大局,做人民的忠诚卫士;要尽心尽职,把为人民服务放在第一位;要严守纪律,强化作风,树立新时代凤县公安良好形象。

[网络编辑:李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