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XGK-2018-002784 | 主题分类: | 政策类 |
发文机关: | www.356884.com办公室 | 发文字号: | 凤政办发〔2018〕35号 |
成文日期: | 2018年04月24日 | 发布日期: | 2018-04-27 10:58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凤县应急工作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www.356884.com办公室
2018年4月24日
凤县应急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加强我县应急管理工作,推进应急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不断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陕西省应急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宝鸡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县政府对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应急管理工作检查。
第三条 应急管理工作检查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原则。
第二章 管理内容
第四条 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包括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工作机构建设情况,落实应急管理行政领导责任制情况,召开应急管理专题会议等情况。
第五条 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重大活动应急预案及基层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报备及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等情况。
第六条 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包括应急救援队伍、应急专家队伍、应急平台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等情况。
第七条 应急值守工作。包括值班室软硬件设施建设、值班人员配备、值班工作制度规范、坚持24小时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等情况。
第八条 信息报送工作。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建立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准确、全面报送信息,落实信息报送有关要求和领导批示等情况。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信息报送,每月及时向县应急办报送本镇、本部门应急管理工作信息,包括文字工作信息、论文类信息和视频信息,经县应急办审核后择优转报省应急管理网站,凡经省应急管理网站刊登的,按照凤政办函〔2017〕6号文件规定对信息报送人予以奖励。
第九条 突发事件防范和处置工作。包括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监测预警,突发事件现场处置、信息发布、舆情引导及善后处理等情况。
第十条 科普宣教工作。包括应急知识宣传、应急技能的培训、群众应急常识知晓率等情况。
第十一条 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包括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创建,落实基层应急管理责任,宣传普及应急知识等情况。
第三章 检查方式
第十二条 检查工作采取自我测评与实地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集中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县应急办定期不定期对各镇、各部门应急管理工作进行抽查,结合工作开展情况和检查等情况综合评定,确定应急管理先进单位。
第十三条 凡应急管理工作被县政府通报批评的,或因迟报、漏报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引发严重后果,或发生重大责任突发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不得参加应急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评选。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文件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