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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XGK-2018-002784 主题分类: 政策类
发文机关: www.356884.com办公室 发文字号: 凤政办发〔2018〕35号
成文日期: 2018年04月24日 发布日期: 2018-04-27 10:58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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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凤县应急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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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凤县应急工作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www.356884.com办公室

2018年4月24日


凤县应急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加强我县应急管理工作,推进应急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不断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陕西省应急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宝鸡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县政府对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应急管理工作检查。

第三条  应急管理工作检查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原则。

第二章  管理内容

第四条  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包括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工作机构建设情况,落实应急管理行政领导责任制情况,召开应急管理专题会议等情况。

第五条  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重大活动应急预案及基层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报备及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等情况。

第六条  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包括应急救援队伍、应急专家队伍、应急平台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等情况。

第七条  应急值守工作。包括值班室软硬件设施建设、值班人员配备、值班工作制度规范、坚持24小时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等情况。

第八条  信息报送工作。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建立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准确、全面报送信息,落实信息报送有关要求和领导批示等情况。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信息报送,每月及时向县应急办报送本镇、本部门应急管理工作信息,包括文字工作信息、论文类信息和视频信息,经县应急办审核后择优转报省应急管理网站,凡经省应急管理网站刊登的,按照凤政办函〔2017〕6号文件规定对信息报送人予以奖励。

第九条  突发事件防范和处置工作。包括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监测预警,突发事件现场处置、信息发布、舆情引导及善后处理等情况。

第十条  科普宣教工作。包括应急知识宣传、应急技能的培训、群众应急常识知晓率等情况。

第十一条  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包括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创建,落实基层应急管理责任,宣传普及应急知识等情况。

第三章   检查方式

第十二条  检查工作采取自我测评与实地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集中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县应急办定期不定期对各镇、各部门应急管理工作进行抽查,结合工作开展情况和检查等情况综合评定,确定应急管理先进单位。

第十三条  凡应急管理工作被县政府通报批评的,或因迟报、漏报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引发严重后果,或发生重大责任突发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不得参加应急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评选。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文件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