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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XGK-2018-003303 主题分类: 政策类
发文机关: www.356884.com办公室 发文字号: 凤政办发〔2018〕36号
成文日期: 2018年04月26日 发布日期: 2018-05-02 14:47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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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凤县水污染防治2018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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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凤县水污染防治2018年度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www.356884.com办公室

2018年4月26日


凤县水污染防治2018年度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陕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宝鸡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推进我县2018年度水污染防治各项任务的落实,制订本方案。

一、水质目标

——控制指标:嘉陵江流域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Ⅱ类)比例达到100%。白石铺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标。

——巩固提升指标:凤县县域地表水旺峪河、小峪河、中曲河、安河四条河流水质不低于2017年水平。

二、重点工作

(一)强化“10+3”小企业取缔。建立常态化执法督察机制,加强执法督察力度,严格杜绝不符合产业政策且已关闭的重污染“10+3”小企业死灰复燃。(县商工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镇政府负责,不再列出)

(二)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加强对工业集聚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工业园区要明确工作责任,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要建立工作台账,每月2日前上报污泥处置量、运行情况、工作台账,保障自动在线监控装置与环保部门联网并正常运维。(县环保局牵头,县商工局、凤州工业园区负责)

(三)促进再生水利用。自2018年起,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10万平方米以上集中新建的保障性住房,安装建筑中水使用设施。工业聚集区铺设再生水利用管网,再生水利用率不低于25%。全县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5%。(县发改局、县住建局牵头)

(四)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污水处理厂应与管网同步建设、同步运行,落实雨污分流,减少污水直排。县城开展雨污分流改造,重点镇具备污水收集能力。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80%。(县住建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环保局参与)

(五)实施雨污分流改造。继续强化县城周边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应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或采取相应措施。城镇新区建设、老区改造时实行雨污分流,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县住建局、县发改局负责)

(六)强化污泥处理处置。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应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非法污泥堆放点一律取缔。加快推进我县污泥集中处置设施的达标改造,2018年底前,全县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80%以上。(县住建局负责)

(七)实施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扎实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试点示范。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在果园示范推广环保技术模式,扩大有机肥推广面积,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利用率。(县农业局牵头)

(八)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控制。全面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禁养区内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的关闭或搬迁任务。新(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全面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散养密集区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县农业局牵头)

(九)深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将农村环境整治与生态创建等工作相结合,不断深化“以奖促治”政策,逐步扩大农村环境整治范围。加强镇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开展县区污水处理设施同周边乡镇打捆运营试点。(县环保局牵头)

(十)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严格取、用水单位用水定额管理,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单位,暂停审批其建设项目新增取水许可。2018年全县用水总量控制在935.9万立方米以内。(县水利局负责)

(十一)严格水功能区监管。完善水资源保护考核评价体系,科学核定水域纳污能力。合理建设水利工程,严格河道施工管理,确保水质安全。建立嘉陵江水污染防治信息共享机制,统筹对影响水质的市政工程、河道疏浚施工、县城凤凰湖拦水坝蓄放水、断面水质监测等协调管理,确保河道生态基流。(县水利局牵头,县环保局、县住建局配合)

(十二)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治理,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强化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每半年向社会公布包括饮用水水源水质、供水厂出水水质及用户龙头水质等3方面的饮用水安全状况。(县卫计局负责)

2018年6月底前,完成全县各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县环保局负责)

2018年6月底前,完成凤县白石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以及搬迁报批工作。(县水利局负责)

(十三)防治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估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域环境状况,完成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技术评估。(县环保局负责)

编制和实施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推进方案,建立改造工作信息库,按时完成年度改造任务。(县商工局负责)

建立地下水监测点位日常监控体系,强化监测预警,确保全县地下水质量极差比例为零。(县国土局负责)

(十四)深入开展排污许可制度。严格排污许可,以改善水质、防范环境风险为目标,将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总量、排放去向等纳入许可证管理范围,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县环保局负责)

(十五)完善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体系。推进水环境监测体系改革,加快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今年6月底前,完成我县国家水质考核断面自动站建设。(县环保局牵头,县水利局配合)

(十六)加快技术成果推广应用。围绕制约水质改善的突出环境问题,开展污染控制关键技术研究。遴选环境保护科研成果,完善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强化技术转化与应用。(县科技局负责)

(十七)创新资金激励机制。强化经济政策引导,研究制定再生水利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加油站地下油罐改造等方面“以奖代补”管理办法,推动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保障水质目标。(县财政局负责)

(十八)强化流域控制单元治理。根据流域水质目标和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严格区域环境准入及排放条件,细化功能分区,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及排放政策。(县环保局负责)

(十九)推行流域污染补偿。根据当前全县水环境质量状况,扩大考核范围,加严考核指标,推行流域污染补偿制度。(县环保局、县财政局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夯实主体责任。要积极推行河长制,制订河道治理计划,推动本行政区域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协调解决水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分区分段夯实流域水环境管理主体责任。各镇要按照本工作方案,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对标水质目标量化重点工作,落实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节点,完善保障措施,方案及时报县政府及县环保局。各镇、县级各相关部门要对牵头和参与的工作制订年度计划,加强督办。

(二)强化调度通报。各镇和县级各有关部门要对重点工作建立台账。每月2日前,县级各有关部门向县环保局报送上月牵头和负责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县环保局要定期通报县级各有关部门完成情况。2018年12月10日前,各镇和县级各有关部门将水污染防治工作年度自查报告报县环保局。

(三)推进信息公开。县环保局等有关部门每半年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环境质量状况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包括红黄牌企业名单、达标方案实施情况、饮用水安全状况、区域水环境质量、重点排污单位情况和环境违法典型案件等,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四)加强执法监管。县环保局、县商工局、县住建局等有关部门要加大企事业单位涉水环保设施、城镇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及企业在线监控设施运行维护监督检查力度,在问题突出的流域或行业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通过挂牌督办、案件通报、移送司法等措施,切实解决各级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特别恶劣的环境问题。

(五)严格考核问责。县环保局要对照本方案,对县级各相关部门工作完成情况开展每月、季度、半年评估和年度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由县分管环保的副县长约谈相关负责人,并按相关程序对其问责。对未完成地表水年度考核目标的县区,暂停审批新增需排放水污染物的项目。

附件:1.凤县地表水2018年度水质目标

2.凤县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目标

3.凤县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清单

4.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清单

5. 重点水污染防治项目清单


附件1

凤县地表水2018年度水质目标

序号

所在县区

所属水系

所在水体

断面名称

水质状态

水质目标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20年

1

凤  县

嘉陵江

嘉陵江

灶火庵

2

凤  县

嘉陵江

嘉陵江

黄牛铺

3

凤  县

嘉陵江

嘉陵江

凤州

附件2

凤县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目标

序号

所在地点

所属流域

所属水系

所在水

体名称

水源地名称

水源地

类型

水质类别

水质目标

2014年

2017年

2018年

1

凤  县

长江

嘉陵江

嘉陵江

凤县城区饮用水水源地(旧水源地)

地表水

2

凤  县

长江

嘉陵江

嘉陵江

凤县白石铺饮用水水源地(在用水源)

地下水

附件3

凤县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清单

序号

是否已建成集中

污水处理实施

县区

所属流域

所属水系

工业聚集区名单

要求

责任单位

1

已建成,已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凤  县

长江流域

嘉陵江

凤县凤州科技产业园区

加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

凤州工业园区管委会

附件4

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清单

序号

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名称

地点

工作要求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

嘉陵江黄牛铺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

凤  县

建成并运行地表水

水质自动监测站

县环保局

2018年6月底前

2

嘉陵江灶火庵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

附件5

重点水污染防治项目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内     容

责任主体

完成时限

1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

完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

县环保局负责

2018年6月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