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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XGK-2018-002801 主题分类: 政策类
发文机关: www.356884.com办公室 发文字号: 凤政发〔2018〕14号
成文日期: 2018年04月22日 发布日期: 2018-04-26 11:37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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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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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意见》(陕政发〔2017〕33号)及《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意见》(宝政发〔2017〕46号)要求,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水平,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落实中、省、市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和转变政府职能的总体要求,按照“职责法定、信用约束、协同监管、社会共治”的基本原则,持续推进行政执法部门工作重心由规范市场主体资格为主向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为主转变,由事前审批为主向事中事后监管为主转变,加快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公众参与的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综合监管体系,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

(二)基本原则

1.依法依规监管。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职责权限划分,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厘清监管职责,明确监管责任,对审管一体事项,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由审批部门履行事中事后监管主体责任;对审管分离事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由行业主管部门履行事中事后监管主体责任。

2.科学有效监管。建立适应改革形势的监管制度、市场规则和方式方法,运用科技手段强化监管措施。寓严管于事中,把主要精力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施重惩于事后,严厉惩处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3.公开公平监管。全面推行以“双随机、一公开”为重点的监管检查制度。监管的事项、方式、频率、程序、结果等依法向行政相对人公开,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4.智慧智能监管。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推进“互联网+监管”,实现空间立体可视化监管、大数据集成化监管、风险预警化监管、智能分类化监管,提高市场监管的智能化、精细化水平。

5.包容审慎监管。建立公平开放的市场准入制度,以包容审慎态度对待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鼓励新兴经济不断创新发展。

6.协同共治监管。实现部门间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探索推进跨部门跨行业联合随机抽查,健全社会信用信息联动响应和失信约束机制,完善风险管控体系,建立执法监管部门间涉嫌违法线索移送制度。

二、监管措施

(一)全面推行市场监管清单制度。按照“凡进必受监督”的原则和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要求,各部门要结合权责清单体系建设编制市场监管清单,将相关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具有审批性质的其他事项、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监管清单,明确监管主体、监管内容、监管范围、监管措施、监管依据、监管标准、监管程序,厘清监管职责,规范监管行为,实现行政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无缝对接。监管清单以外的市场主体实行企业自律并承担市场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履行事中事后监管主体责任。(县编办、县市监局、县政府法制办牵头,县级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分工负责)

(二)大力推行分类分级监管。坚持行业统一、属地为主、科学评定、分类指导、动态管理原则,根据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风险程度和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结果,结合安全生产建设情况、质量安全、事故隐患等,探索将市场主体分为3个等级,一级为风险程度最高,二级为风险程度较高,三级为风险程度轻微。对三级市场主体以自我管理为主,“双随机”抽查为辅;对二级市场主体要加强行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行业组织自我约束,依托宝鸡市智慧城市—企业事中事后监管云平台(以下简称宝鸡智慧监管云平台),实施“双随机”抽查为主要措施,加强必要监管;对一级市场主体要采取网格化管理、智慧监管云平台及“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重点监管,网格化管理要全覆盖、无死角,云平台监管要互通信息、资源共享,随机抽查要提高抽查频率、强化监管链条、公开违法记录,并采取案后回查、约见谈话等监管措施织密扎牢监管网。(县市监局、县安监局、县住建局等部门牵头,县级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分工负责)

(三)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全面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随机抽查细则),加快实现工商登记信息与省级部门电脑摇号系统及宝鸡智慧监管云平台无缝对接,并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体系。要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又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积极探索联合抽查的监管模式,进一步优化执法检查方式,建立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合响应和协作机制,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抽查,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避免执法不公、检查任性、多头执法、缺失疏漏、监管不力等问题。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要明确牵头部门,一次性完成检查项目,提高执法效能,降低市场主体成本。(县市监局、县发改局、县政府法制办等部门牵头,县级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分工负责)

(四)强化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严格实施《陕西省企业信用监督管理办法》,建立跨区域、跨部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深化信用信息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评优评先等领域的应用,尤其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中,将信用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行贿犯罪档案等失信主体,要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真正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制度,建立从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的全过程信用监管体制。全面落实信用管理制度,探索引入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参与行业信用监管,依托宝鸡市智慧监管云平台,建立信用信息交换及共享机制,打破部门和条块分割,并逐步覆盖司法审判信用信息、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等相关信息共享,形成覆盖广、响应快、安全性高的信用信息一张网。(县发改局、县市监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政府法制办、人民银行凤县支行等部门牵头,县级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分工负责)

(五)实施质量安全全程追溯监管。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加强全面质量监管,严把各环节、各层次关口,进一步强化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切实保障质量安全。探索建立以物品编码管理为溯源手段的产品质量信息监督平台,形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信息链条。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和可追溯机制,鼓励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推行质量管理规范,建立符合全过程管理及质量控制要求的计算机追溯系统,实现食品从田间到餐桌、药品从生产到使用的全程化可追溯监管。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消费品生产经营企业产品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县市监局、县农业局、县卫计局牵头,县级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分工负责)

(六)加强风险监测与防控。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法定职责,充分利用“云平台”,加强对高危行业、重点工程、重要商品及生产资料、重点领域的监管风险监测和分析预判,建立健全市场监管分工协作和防控联动机制,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整合抽查抽检、网络舆情、媒体曝光、群众举报等有关信息,掌握有关领域违法活动特征,主动发现违法违规线索,开展跟踪检查和专项整治,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发现问题和防范风险的能力,将市场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以宝鸡智慧监管云平台为载体,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完善食品药品、医疗卫生等领域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制定风险监测、研判、排查、预警、处置工作预案,提高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处理能力。(县市监局、县发改局、县商工局、县住建局、县卫计局等部门牵头,县级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分工负责)

(七)加大市场监管领域案件查办力度。加大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改革力度,建立集中统一、快捷高效的基层执法机制,逐步实现“多帽合一”和“一支队伍管执法”,破除市场监管相互分割、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标准不一等痼疾。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关系市场秩序安全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规范市场监管执法人员行为,对违法违纪行为坚持“零容忍”,营造市场监管的清风正气。(县编办、县市监局、县政府法制办等部门牵头,县级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分工负责)

(八)促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创新发展。对社交电商、跨境电商、网络约车、房屋分享、快递、养老等新经济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对看得准、有发展前景的,要量身定制新的监管方式;对一时看不准的,要密切关注,转变传统管理思维,慎用市场准入控制,促进其规范健康成长;对于可能有较大社会危害风险的,要严格监管、看牢盯紧。要采取建议、提醒、约谈等方式,督促市场主体合法经营,预防和避免违法行为发生。对网络售假、虚假宣传、刷单炒信、恶意诋毁、直销假冒伪劣产品和假借“微商”“电商”“消费投资”等名义开展新型传销的违法行为,依法严格监管,予以重点打击。(县市监局、县商工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等部门牵头,县级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分工负责)

(九)发挥社会协同共治作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守法。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自律作用,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规范会员行为,履行社会责任。发挥镇、村(社区)、市场经营主体、小区物业、行业协会等基层组织作用,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行为,构筑全方位市场监管新格局。加强举报投诉受理平台和处理机制建设,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投诉。充分利用新媒体等手段及时收集社会反映的问题,曝光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行为,提高公众认知和防范能力。(县市监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环保局、县安监局等部门牵头,县级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分工负责)

三、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县“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全县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及时汇总并定期通报全县工作进展情况。各部门要健全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机制,细化监管措施,形成上下协同的监管体系。各职能部门是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法律法规明确管理层级的,由该层级负责。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监管效能。要充实一线执法力量,推动市场监管重心下移,不断提升县级市场监管能力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资格管理和教育培训制度,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努力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整合监管执法力量,对监管职能相近、监管对象相同的部门探索实行联合执法,切实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力量分散的问题。建立监管执法协作配合机制,对涉及多领域、跨区域的案件,有关部门之间要积极配合、密切协作,构建起上下联动、协同办案的新机制。

(三)建立长效机制,做好宣传引导。要加快构建结构合理、科学高效的配套监管体系。依托宝鸡市智慧监管云平台,实行监管信息共享,打破部门之间和上下层级之间的“信息孤岛”,推动监管执法信息资源开放共享、互联互通。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主动解决企业和群众困难,为实体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完善政务公开、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等制度,切实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关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加强评估考核,严肃追责问责。县政府将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纳入对各相关部门的绩效考核管理和行政效能考核评价体系中,要健全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工作情况开展督查,对协调配合不力、工作推进滞后、延误改革进程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责问责。各相关部门每年要对实施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情况、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和调整后的运行、后续监管情况以及惠企便民、激发市场活力、提高监管效率等方面的实效进行评估,并报县“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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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4月22日